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方案
近日,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湖北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推进我省高素质、创新型法治人才培养和法学理论研究创新发展。
今年2月底,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为新时代党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根据相关单位提出的具体落实工作措施,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起草了《方案》,结合我省法学教育和理论研究实践,从坚持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正确政治方向、完善具有湖北特色的法学教育体系、推动复合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培养、创新发展法学理论研究体系、加强组织领导等五个方面,细化明确了各单位职责分工。
《方案》明确,要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教育引导广大法学院校师生和法学理论工作者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方位占领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阵地。
按照工作部署,湖北将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教学内容,开设《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等课程,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
同时,支持高校与法治工作部门、行业企业深度融合,联合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联合设计开发跨领域课程、教材和案例等教育资源。推动高校与法治工作部门人员开展双向交流,在符合党政领导干部兼职等有关政策规定基础上,探索建立法治工作部门优秀实务专家到高校任教制度,打造高水平专兼职教师队伍。
省委依法治省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省委依法治省办将加强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省教育厅、省司法厅会同有关法治工作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从组织人事、宣传、发展改革、财政等方面完善政策保障机制,为加强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创造更好环境和条件。
附件: